欧洲杯 补水规则:足球竞赛规则简介
足球竞赛规则由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IFAB)制定并修改,是正规足球比赛所必须遵守的规则。
世界杯期间,为提高广大球迷和观众们的观赛乐趣以及对足球比赛和竞赛规则的了解,本文参照国际足球理事会对足球竞赛规则的最新变更及解析对足球竞赛规则中比较重要、较易引起争议的章节及内容进行了整理,欢迎感兴趣的读者阅读。(如有错误,欢迎留言更正)
1、比赛场地
比赛场地须为天然草皮,若竞赛规程允许,可使用人造草皮,但人造草皮的表面必须为绿色。
球门尺寸:宽7.32 米(两根球门柱内侧之间的距离),高2.44米(从横梁下沿至地面的距离)。
球场内所有标线宽度必须一致,且不得超过12 厘米。
足球场具体尺寸规格见下图:
2、球
周长为68厘米至70厘米;重量为410克至450克;气压0.6-1.1个标准气压。
如果比赛用球出现破损,须停止比赛,并以坠球恢复比赛。比赛用球在开球、球门球、角球、任意球、罚球点球或掷界外球时出现破损,须以重新执行的方式恢复比赛。
在比赛中未经裁判员许可,不得更换比赛用球。
3、球员
(1)场上队员
一场比赛由两支球队参加,每队最多可上场11名球员,其中1名必须为守
门员;如果任何一队场上球员人数少于7人,则比赛不得开始或继续(球员故意离开场地除外)。
若一队以不足11 名上场队员的情况开始比赛,则只有在提交名单内的上场队员和替补队员可在到达赛场后参加比赛。
(2)替换人数
国际足联、各洲际联合会或各国足球协会可决定在其正式赛事中可用的替补队员人数,但最多不能超过5人次,每队最多可执行3次替换程序,中场休息阶段可执行额外的替换程序。
竞赛规程必须明确:可提名的替补队员人数,从3名到15名不等;如果比赛进行至加时赛,是否可以多使用一名替补队员。
其他非正式比赛,国家A队之间的比赛每队最多可提名15名、并最多可使用6名替补队员。
(3)替换程序
队员替换必须经场上裁判同意,遵循“先下后上”的原则,被替换的队员必须就近离场,替补队员只能在比赛停止时从中线处进场;如果被替换的队员拒绝离开比赛场地,则比赛继续。
在比赛停止时,任何场上队员在告知裁判员后,都可与守门员互换位置。
如果一名场上队员未经裁判员允许与守门员互换位置,裁判员允许比赛继续,在随后比赛停止时警告这两名队员。如果在中场休息或比赛结束后、加时赛或球点球决胜开始前互换位置,则无需警告。
(4)违规与处罚
因违反替换程序相关规定被警告,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由对方以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
(5)场地内多出人员
除球队名单内的上场队员、替补队员以及球队官员外,其他任何人员视为场外因素。
如果球队官员、替补队员、已替换下场或被罚令出场的队员进入比赛场地干扰比赛,裁判员可停止比赛,责令其离开比赛场地,采取相应的纪律措施,在干扰比赛地点以直接任意球或球点球恢复比赛;场外因素进入场地干扰比赛,则以坠球恢复比赛。
如果球将要进门时,干扰因素没有阻止防守队员处理球,随后球进门,则进球有效(即便干扰因素与球发生接触),除非干扰因素来自攻方球队。
(6)比赛场地内多出人员时出现进球
如果裁判员在进球后,比赛恢复前意识到进球时比赛场地内有多出的人员:
• 如果多出的人员是进球队一方的场上队员、替补队员、已替换下场或被罚令出场的队员及球队官员,须判定进球无效;在多出人员所处的位置以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
• 干扰了比赛的场外因素,则以坠球恢复比赛。
• 如果多出的人员是被进球队一方的相关人员或没有干扰比赛的场外因素,须判定进球有效
无论何种情况,裁判员必须责令多出的人员离开比赛场地。
如果裁判员在出现进球,且已经恢复比赛后意识到发生进球时比赛场地内有多出的人员,则不得取消进球。如果多出的人员仍在比赛场地内, 裁判员必须:
• 停止比赛
• 责令多出的人员离开比赛场地。
• 以坠球或相应的任意球方式恢复比赛。
裁判员必须向相关机构报告此事件。
(7)比赛场地外的队员
如果一名场上队员需经裁判员许可方可返场,但未经许可即进入比赛场地内,裁判员必须:
• 停止比赛(如果该队员未干扰比赛或比赛官员,或出现可掌握有利的情况时,不必立即停止比赛)
• 以未经允许进入比赛场地为由警告该名队员。
如果裁判员停止比赛,比赛必须:
• 在该队员干扰比赛的地点以直接任意球恢复。
• 如果该队员没有干扰比赛,则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以间接任意球恢复。
4、比赛官员
每场比赛由主裁、第一助理裁判员、第二助理裁判员、第四官员及视频助理裁判等比赛官员组成的团队配合完成。主裁掌控比赛,自进入比赛场地开始赛前检查直至比赛结束(包括球点球决胜)离开比赛场地,有全部权力去执行与比赛相关的竞赛规则。
(1)主裁的职责
• 记录比赛时间、比赛成绩、并向相关机构提交比赛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赛前、赛中、赛后发生的纪律处罚信息及任何其他事件。
• 监管和/或示意比赛恢复。
• 执行纪律处罚。
• 掌握有利原则。
• 场上队员受伤的处置。
• 依据场外干扰情况,决定继续、暂停、中断或中止比赛。
(2)助理裁判员职责
当出现如下情况时,给予示意:
• 球的整体离开比赛场地,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 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可被判罚越位。
• 申请队员替换。
• 罚球点球时,守门员是否在球被踢出前离开球门线,以及球是否越过球门线。
助理裁判员的协助也包括监管队员替换程序。
助理裁判员可进入比赛场地管理 9.15 米的距离。
(3)第四官员职责
• 监管队员替换程序。
• 检查场上队员/替补队员的装备。
• 在裁判员示意/同意后让场上队员重新进入比赛场地。
• 监管用于更换使用的比赛用球。
• 在各半场(包括加时赛)结束时,展示裁判员将要补足的最短补时时间。
• 将技术区域人员的不当行为告知裁判员。
5、比赛时间
一场比赛分为两个45分钟相同时长的半场,依照竞赛规程,在比赛开始前经裁判员和双方球队同意后,方可缩短各半场比赛时长 。队员享有中场休息的权利,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裁判员对每半场所有因如下情况而损耗的时间予以补足:
• 队员替换
• 对受伤队员的伤情评估或将其移出比赛场地。
• 浪费的时间。
• 纪律处罚。
• 竞赛规程允许的医疗暂停。例如“补水”暂停(不超过1分钟)和“降温”暂停(90秒至3分钟)。
• 与视频助理裁判员“查看”及“回看分析”有关的延误。
• 任何其他原因,包括任何明显延误比赛恢复的情况(如庆祝进球)。
第四官员在每半场最后一分钟结束时展示裁判员决定的最短补时时间。裁判员可增加补时时间,但不得减少。裁判员不得因上半场计时失误而改变下半场的比赛时长。
除非竞赛规程规定,或主办方另有决议,否则中止的比赛需进行重赛。
6、比赛开始与恢复
比赛开始与恢复的方式包括开球、任意球(直接或间接任意球)、罚球点球、掷界外球、球门球、角球和坠球。
比赛停止后发生的违规违例行为,不会改变随后恢复比赛的方式。
(1)开球的程序
• 掷硬币猜中的一队决定本方上半场进攻方向,或由本方开球。
• 下半场,双方球队交换半场和进攻方向。
• 当一队进球后,由另一队开球。
所有的开球:
• 除开球队员外,所有场上队员必须处在本方半场内。
• 开球队的对方队员必须距球至少9.15 米(10 码)直至比赛开始。
• 球必须放定在中点上。
• 裁判员给出信号,球被踢且明显移动时,比赛即为开始。
• 开球可直接射入对方球门得分;如果直接射入了本方球门,则判给对方角球。
如果开球队员在其他场上队员触及球前再次触球,则判罚间接任意球,如果手球犯规,则判罚直接任意球。
对于其他任何违反开球程序的情况,应重新开球。
(2)坠球的程序
• 如果比赛被停止时球处于罚球区内,或比赛停止前球最后一次被触及的地点处于罚球区内,则坠球给守方球队的守门员,坠球地点在罚球区内。
• 其他情况,裁判员坠球给最后触球的球队的一名场上队员,坠球地点在球最后一次被触及的位置。
• 其他所有队员(包括双方队员)必须处于距离球不少于4米(4.5码)的位置,直至比赛恢复。
当球触及地面,比赛即为恢复。
出现如下情况时,需重新坠球:
• 球在触及地面前被队员触及。
• 球在触及地面后,未经队员触及而离开比赛场地。
如果坠球后,球未经至少两名场上队员触及而进入球门:
• 球进入对方球门,则以球门球恢复比赛。
• 球进入本方球门,则以角球恢复比赛。
7、比赛进行与停止
当出现如下情况时,比赛即为停止:
• 球的整体从地面或空中越过球门线或边线。
• 裁判员停止了比赛。
• 球接触了比赛官员后仍在比赛场地内,并且:
• 任一队开始了一次有希望的进攻,或
• 直接进入了球门,或
• 控球球队发生了转换
上述情况下,比赛以坠球恢复。
所有的其他时间,如果球接触了比赛官员,或从球门柱、横梁、角旗杆弹回并且仍在比赛场地内,均为比赛进行中。
8、确定比赛结果
(1)进球得分
当球的整体从球门柱之间及横梁下方越过球门线,且进球队未犯规或违规时,即为进球得分。
如果守门员手抛球直接进入对方球门,则有对方踢球门球。
如果裁判员在球的整体还未越过球门线时示意进球,则以坠球恢复比赛。
(2)获胜队
进球数较多的队伍为获胜队。如果双方球队没有进球或进球数相等,则该场比赛为平局。
当竞赛规程规定一场比赛出现平局,或主客场进球数相同时必须有一方取胜,仅允许采取如下方式决定获胜队:
• 客场进球规则。
• 加时赛。加时赛上下半场时长相等且均不超过15 分钟。
• 球点球决胜
可将上述各方式组合使用。
(3)球点球决胜的程序
开始前:
• 裁判员通过掷硬币决定球点球决胜使用的球门,除非有其他考虑(如场地条件、安全性等)才可更换球门。
• 裁判员再次掷硬币,猜中的一队决定先踢或后踢。
• 除替补队员替换无法继续比赛的守门员的情况外,只有在比赛结束时在比赛场地内,或暂时离场(受伤、调整装备等)的场上队员有资格参加球点球决胜。
• 队长负责安排有资格的场上队员踢球点球的顺序,罚球队员顺序不必告知裁判员。
• 如果在比赛结束时、球点球决胜开始前或进行中,一队场上队员人数多于另一队,则必须削减队员人数以与对方保持一致,且必须告知裁判员被削减的队员姓名及号码,被削减的队员不得参加球点球决胜(除下述情况外)。
• 在球点球决胜开始前或进行中,如果一队守门员无法继续比赛,则守门员可由为保持人数一致而被削减的场上队员替换,或如果该队替补名额还未用完时,由一名提名的替补队员替换,被替换的守门员不得再次参加球点球决胜或踢球点球。
• 如果守门员已经踢了球点球,则替换该守门员的队员在下一轮踢球点球之前,不得踢球点球。
进行中:
• 只有符合资格的场上队员和比赛官员可以留在比赛场地内。
• 除准备踢球点球的队员和两名守门员外,所有符合资格的场上队员必须留在中圈内。
• 踢球队员一方的守门员必须留在比赛场地内、在罚球区外球门线与罚球区线交汇的位置。
• 符合资格的场上队员可与守门员互换位置。
• 当球停止移动、离开比赛场地,或因发生任何违规的情况而裁判员停止比赛时,视为罚球完成。主罚队员不得再次触球/补射。
• 因守门员违规而造成重罚球点球时,必须警告守门员。
• 裁判员示意执行罚球点球后,主罚队员违规,则警告主罚队员,此球记为罚失。
• 守门员与主罚队员同时违规:
• 如果此球罚失或被扑出,警告双方队员,并重罚。
• 如果此球罚进,进球无效,警告主罚队员,并记为罚失。
双方球队各踢5轮球点球,并遵循如下规定:
• 双方球队轮流踢球。
• 每次踢球由不同的场上队员执行,直至双方符合资格的队员均踢过一次后,同一名队员才可踢第二次。
• 在双方球队各踢完5 次球点球前,如果一队进球数已经超过另一队罚满5 次可能的进球数,则不再继续执行球点球决胜程序。
• 在双方球队踢完5 轮球点球后,如果进球数相同,则继续踢球,直到出现踢完相同次数时,一队比另一队多进一球的情况为止。
• 在全部队员踢完之后接下来的踢球中都应遵从上述条款,但球队可以更换球队员顺序。
• 不得因一名场上队员离场而拖延球点球决胜。如果队员未及时返场踢球点球,则视为丧失本次踢球资格(射失)。
球点球决胜阶段的队员替换与罚令出场
• 场上队员、替补队员、已替换下场的队员或球队官员均可被警告或罚令出场。
• 被罚令出场的守门员必须由一名符合资格的场上队员替换。
• 除守门员外的其他无法继续参加球点球决胜的场上队员不可被替换。
• 如果一队场上的队员人数少于7 人,裁判员不得中止比赛。
9、越位
(1)越位位置
如果队员的头、躯干或脚的任何部分处在对方半场(不包含中线),且较球和对方倒数第二名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则队员处于越位位置。
处于越位位置并不意味着构成越位犯规。
(2)越位犯规
一名队员在同队队员传球或触球的一瞬间处于越位位置,该队员随后以如下
方式参与了实际比赛,才被判罚越位犯规。
• 在同队队员传球或触球后得球或触及球,从而干扰了比赛,或
• 干扰对方队员,包括:
• 通过明显阻碍对方队员视线,以妨碍对方队员处理球,或影响其处理球的能力,或
• 与对方队员争抢球,或
• 有明显的的试图触及近处的来球的举动,且该举动影响了对方队员,或
• 做出影响对方队员处理球能力的明显举动。
或
• 在如下情况发生后触球或干扰对方队员,从而获得利益:
• 球从球门柱、横梁、比赛官员或对方队员处反弹或折射过来。
• 球从任一对方队员有意救球后而来。
“救球”是指队员用除手/ 臂以外(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的身体任何部位,阻止或试图阻止将要进入球门或极为接近球门的球。
• 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以控球为目的朝球的方向移动,在其触球或试图触球前,或与对方队员争抢球前被犯规,则应判罚犯规在先,该犯规发生在越位犯规之前。
• 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在已经触球或试图触球后,或已与对方队员争抢球后被犯规,则应判罚越位犯规在先,越位犯规发生在另一犯规之前。
(3)不存在的越位犯规
如果队员直接从下列情况得球,不存在越位犯规:
• 球门球
• 掷界外球
• 角球
(4)违规与处罚
如果出现越位犯规,裁判员在越位发生的地点判罚间接任意球。
就越位而言,未经裁判员许可离开比赛场地的防守队员,应视为处于球门线或边线上,直到比赛停止,或防守方已将球向中线方向处理且球已在防守方罚球区外。攻方队员为了不卷入实际比赛可以移步至比赛场地外或留在比赛场地外。
10、犯规与不正当行为
只有在比赛进行中对在名单上的人员(场上、替补、替换下场或已罚令出场的队员、球队官员)及比赛官员犯规,才可判罚直接或间接任意球,以及球点球。
(1)直接任意球
如果裁判员认为,一名场上队员草率地、鲁莽地或使用过分力量对对方
队员实施如下犯规,则判罚直接任意球:
• 冲撞
• 跳向
• 踢或企图踢
• 推搡
• 打或企图打(包括用头顶撞)。
• 用脚或其他部位抢截。
• 绊或企图绊
如果是有身体接触的犯规,则判罚直接任意球。
• 草率是指队员在争抢时没有预防措施,缺乏注意力或考虑。这种情况不必给纪律处罚。
• 鲁莽是指队员的行为没有顾及到可能对对方造成的危险或后果。这种情况下必须对队员予以警告。
• 使用过分力量是指队员使用了超出自身所需要的力量,危及了对方的安全。这种情况必须将队员罚令出场。
如果场上队员实施如下犯规时,判罚直接任意球:
• 手球犯规 (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
• 使用手臂等部位拉扯、阻止对方队员行动。
• 在身体接触的情况下阻碍对方队员移动。
• 咬人或向任何人吐口水。
• 向球、对方队员或比赛官员扔掷物品,或用手中的物品触及球。
手球
为了确定手球犯规,手臂的上部与腋窝的底部作为分界。以下情况视为手球犯规:
• 故意用手/臂部触球,包含手/臂部向球移动的动作。
• 队员及其队员在手/臂部触球后,即使是意外的,然后:
• 进球得分
• 创造了进球得分的机会
• 队员(包括守门员)手/臂部触球后,球直接进入了对方球门,即使是意外手球。
以下情况通常应视为手球犯规:
• 当手/臂部触球时,使身体不自然地扩大或处于肩部以上/以外(除队员主动处理球后接触了自己手臂的情形外)。
以上对手球犯规的认定同样适用于球接触距离很近的其他队员的头或身体(包括脚)后直接接触手球队员的手/臂部的情况。
除上述犯规情况外,球接触手/臂部通常不视为犯规:
• 球接触队员自己的头或身体(包括脚)后直接接触了手/臂部。
• 球接触距离很近的其他队员的头或身体(包括脚)后直接接触手球队员的手/臂部。
• 手球队员的手/臂部距离身体很近,且没有不自然地扩大身体范围。
• 队员倒地时,手或臂部处于身体与地面之间以支撑身体,且手臂没有横向或纵向伸展离开身体。
在本方罚球区外,守门员和所有其他场上队员在手球上具有同等限制。如果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以违规方式手球,将判罚间接任意球,不执行纪律处罚。但是球未被任意队员触及前,守门员第二次触球(用手/ 臂或不用),如果该犯规破坏了对方一次有希望的进攻或破坏了对方一次明显进球得分或进球得分机会,则守门员必须受到纪律处罚。
(2)间接任意球
如果一名场上队员犯有如下行为时,则判罚间接任意球:
• 以危险方式进行比赛。
• 在没有身体接触的情况下阻碍对方行进。
• 以语言表示不满,使用攻击性、侮辱性或辱骂性的语言和 / 或动作,或其他口头的违规行为。
• 在守门员发球过程中,阻止守门员从手中发球、踢或准备踢球。
• 犯有规则中没有提及的,又需裁判员停止比赛予以警告或罚令出场的任何其他犯规。
如果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犯有如下行为时,则判罚间接任意球:
• 在发出球前,用手/臂部控制球超过6 秒。
• 在发出球后、其他场上队员触球前,用手/臂部触球:
• 在下列情况之后用手/臂部触球,除非守门员已经清晰地将球踢出或试图踢出:
• 同队队员故意将球踢给守门员。
• 接同队队员直接掷来的界外球。
(3)纪律措施
裁判员从进入比赛场地进行赛前检查开始,至比赛结束(包括球点球决胜)离开比赛场地,均有权执行纪律措施。
一旦裁判员决定对队员予以警告或罚令出场,在处罚程序执行完成前,不得恢复比赛。 除非裁判员执行纪律处罚程序之前,未违规球队快速发出任意球,并且出现清晰的进球得分机会。上述情况下,在接下来比赛停止时执行纪律处罚;如果违规行为属于破坏对方明显进球得分机会,则执行警告。如果违规行为属于破坏对方一次有希望的进攻机会,则不执行警告。
有利
如果裁判员在出现可警告或罚令出场的犯规时,没有停止比赛而掌握有利,则必须在随后比赛停止时执行警告/罚令出场。如果该犯规是破坏明显进球得分机会,则以非体育行为进行警告,如果该犯规是破坏对方一次有希望的进攻机会,则相关队员不予警告。出现严重犯规、暴力行为或可被第二次警告的犯规时不应掌握有利,除非有明显的进球机会。裁判员必须在随后比赛停止时将相关队员罚令出场,但如果该队员触球或与对方队员争抢或干扰对方队员,裁判员则停止比赛,将该队员罚令出场,并以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除非该队员出现了更严重的违规。
可警告的犯规
• 延误比赛恢复。
• 以语言或行动表示不满。
• 未经裁判员许可进入、重新进入或故意离开比赛场地。
• 当比赛以角球、任意球、掷界外球或坠球恢复时,未退出规定距离。
• 持续违反规则(对“持续”的定义并没有明确的次数和犯规类型)。
• 非体育行为。
• 进入裁判员回看分析区域
• 过分地做出要求回看分析(比划电视屏幕)的信号。
替补队员或已替换下场的队员犯有如下行为时,应被警告:
• 延误比赛恢复。
• 以语言或行动表示不满。
• 未经裁判员许可进入、重新进入比赛场地。
• 非体育行为。
• 进入裁判员回看分析区域
• 过分地做出要求回看分析(比划电视屏幕)的信号
对非体育行为的警告
• 佯装欺骗裁判员。
• 在比赛进行中,未经裁判员许可与守门员互换位置。
• 以鲁莽的方式犯有可判直接任意球的犯规。
• 通过犯规或手球的方式干扰或阻止有希望的进攻。
• 任何犯有干扰或阻止有希望的进攻的违规行为,除非裁判员判罚了球点球而且犯规的意图是争抢球或触球。
• 在意图争抢球或触球时出现犯规,破坏对方明显进球得分机会,并被判罚球点球。
• 用手球的方式试图得分(无论进球与否)或阻止进球未果。
• 在比赛场地上制造未经许可的标记。
• 在经许可离场的过程中触球。
• 表现出对比赛缺乏尊重。
• 故意施诡计用头、胸、膝盖等部位将球传给守门员(包括任意球情况)以逃避规则相关处罚条款,无论守门员是否用手触球。
• 在比赛进行中或比赛恢复时,用语言干扰对方队员。
罚令出场的犯规
• 通过手球犯规破坏对方球队进球或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
• 通过可判罚任意球的犯规,破坏对方的进球或总体上朝犯规方球门方向移动的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
• 严重犯规。
• 咬人或向任何人吐口水。
• 暴力行为
• 使用攻击性、侮辱性或辱骂性的语言或动作。
• 在同一场比赛中得到第二次警告。
• 进入视频操作室。
被罚令出场的场上队员、替补队员或已替换下场的队员,必须离开比赛场地周边区域及技术区域。
破坏进球或明显进球得分机会
无论发生在何处,当队员用手球犯规破坏对方进球或明显进球得分机会时应被罚令出场。(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
球队官员
如果无法准确辨别是哪名球队官员违规,则该违规行为及纪律处罚将由该技术区域内最高职务的教练员承担。
(4)犯规与不正当行为出现后的比赛恢复方式
如果比赛此前已经停止,则以之前的决定恢复比赛。
如果比赛进行中,场上队员在比赛场地内,以身体行为对如下人员实施犯规:
• 对方场上队员——以间接或直接任意球、球点球恢复比赛。
• 对同队队员、替补队员、已替换下场或已罚令出场的队员、球队官员或比
赛官员——以直接任意球或球点球恢复比赛。
• 对场外因素---以坠球恢复比赛。
所有的口头的违规行为,均判罚间接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中,场上队员在比赛场地外:
• 对比赛官员或对方场上队员、替补队员、已替换下场或已罚令出场的队员、球队官员实施犯规,或
• 替补队员、已替换下场或已罚令出场的队员、球队官员在比赛场地外对对
方场上队员或比赛官员实施犯规或造成了干扰,
则在距犯规/干扰地点最近的边界线上以任意球恢复比赛。如果该地点位于犯规方罚球区内且该犯规可被判直接任意球,则判罚球点球。
如果一名场上队员在比赛场地外对同队队员、替补队员、已替换下场的队员或球队官员犯规,则在距离犯规发生地点最近的场地边界线上以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
如果队员使用手中物品(例如球鞋、护腿板等)触球,则以直接任意球(或球点球)恢复比赛。
如果处于比赛场地内或比赛场地外的场上队员,向对方场上队员扔掷或踢(除比赛用球外)的物品,或向对方替补队员、已替换下场或已罚令出场的队员、球队官员、比赛官员或比赛用球扔掷或踢物品(包括比赛用球)则在相关人员或比赛用球被物品击中或可能被击中的地点以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如果该地点在比赛场地外,则在距该地点最近的边界线上以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如果发生在犯规方罚球区内,则判罚球点球。
如果替补队员、已替换下场或已罚令出场的队员,以及暂时离场的场上队员或球队官员向比赛场地内扔掷或踢出物品,干扰了比赛、对方队员或比赛官员,则在该物品干扰比赛地点,或对方队员、比赛官员、比赛用球被击中或可能被击中的地点,以直接任意球(或球点球)恢复比赛。
如果场上队员,在比赛场地内或场地外,对场外因素实施犯规,裁判员停止了比赛,以坠球恢复比赛,除非裁判员以队员未经允许离开比赛场地为由判罚任意球。
11、任意球
(1)任意球的种类
当场上队员、替补队员、已替换下场的队员、已罚令出场的队员或者球队官员犯规或违规时,判由对方球队罚直接任意球或间接任意球。
• 如果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对方球门,则判为进球得分。
• 如果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对方球门,则判为球门球。
• 如果直接或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本方球门,则判为角球。
(2)程序
所有任意球均应在犯规或违规的地点罚球,但下列情况除外:
• 攻方球队在对方球门区内获得的间接任意球,应在与球门线平行的,离犯规地点最近的球门区线上执行罚间接任意球。
• 守方球队在本方球门区内获得的任意球可在球门区内的任意地点罚球。
• 球必须放定,且罚球队员不得在其他队员触及球前再次触球。当球被踢且明显移动,则为比赛恢复。
在比赛恢复前,所有对方队员必须:
• 距球至少9.15 米(10 码),除非他们已经处在本方球门柱之间的球门线上。
• 守方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罚任意球时,处在罚球区外。
当守方组成“人墙”的队员人数为3人或3人以上时,攻方队员必须距离“人墙”至少1米,直至比赛恢复。
作为比赛的一部分,允许用假动作罚任意球迷惑对方。
如果一名队员在以正确方式罚任意球的过程中,故意将球踢向对方以再次
获得球权,但并未使用草率的、鲁莽的方式或过分的力量,裁判员允许比赛继续。
(3)违规与处罚
罚任意球时,如果对方队员距离球不足规定的距离,除非可掌握有利,否则应重罚任意球。如果队员快速罚出任意球,随后距球不足9.15 米的对方队员将球截获,裁判员允许比赛继续。然而,故意阻止对方快速发球的队员必须以延误比赛恢复为由予以警告。
当任意球踢出时,一名进攻队员距离防守方3人或3人以上组成的“人墙”不足1米,将被判罚间接任意球。
守方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快速罚出任意球时,如果对方队员未来得及离开罚球区,裁判员允许比赛继续。在踢任意球时,处在罚球区内的对方队员,或在比赛恢复前进入罚球区的对方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触及球或争抢球,应重踢任意球。
如果比赛已经恢复,罚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及球前再次触球,则判罚间接任意球。如果罚球队员手球犯规:
• 判罚直接任意球。
• 违规情况发生在罚球队员本方罚球区内,则判罚球点球。除非罚球队员为守门员,这种情况下判罚间接任意球。
12、罚球点球
球必须放定在罚球点上,球门立柱、横梁和球网不能移动,必须清晰指定主罚的队员。
守方守门员必须停留在球门柱之间的球门线上,面向主罚队员,且不可触碰球门立柱、横梁或球网,直至球被踢出。
主罚队员和守门员以外的其他场上队员必须:
• 距离罚球点至少9.15 米(10 码)。
• 在罚球点后。
• 在比赛场地内
• 在罚球区外
场上队员的位置符合规则规定后,裁判员示意执行罚球点球。
主罚队员必须向前踢球。允许使用脚后跟踢球,只要球向前移动在球被踢出时,防守方守门员必须至少有一只脚的一部分接触着球门线,或者与球门线齐平。
当球被踢且明显移动,即为比赛恢复。主罚队员在其他队员触及球前不得再次触球。
当球停止移动、离开比赛场地,或因发生任何违反规则的情况而裁判员停止比赛时,即为罚球完成。
在上下半场或加时赛上下半场结束时,允许补足时间以完成罚球点球程序。进行补时时,当球罚出后停止移动、离开比赛场地、除守方守门员外的其他任何队员(包括主罚队员)触球,或因主罚队员、主罚的一方违规而裁判员停止比赛时,视为罚球程序完成。如果防守方队员(包括守门员)违规,且球点球未进或扑出,应重罚球点球。
13、掷界外球
当球的整体从地面或空中越过边线时,由最后触球队员的对方掷界外球。
界外球不能直接掷进球门得分:
• 如果球直接掷入对方球门——判踢球门球。
• 如果球直接掷入本方球门——判踢角球。
(1)程序
在掷出球的瞬间,掷球队员必须:
• 站立面向场地
• 任何一只脚的一部分在边线上或在边线外的地面上。
• 在球离开比赛场地的地点,用双手将球从头后经头顶掷出。所有对方
队员必须站在距离掷球地点至少2 米的位置。
当球掷入比赛场地内,即为比赛恢复。在球进入比赛场地之前,如果球接触
地面,则由同一队在相同地点重新掷界外球。如果未依照正确程序掷界外球,则由对方掷界外球。
如果一名队员以正确的方式,故意将球掷向对方队员以再次触球,但并未使用草率的、鲁莽的方式或过分的力量,裁判员允许比赛继续。
掷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及球前不得再次触球。
(2)违规与处罚
如果比赛已经恢复,掷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及球前再次触球,则判罚间接任意球。如果掷球队员手球犯规:
• 判罚直接任意球。
• 如果违规情况出现在掷球队员本方罚球区内,则判罚球点球。除非掷球队员为守门员,这种情况下判罚间接任意球。
对方队员通过不正当的方式干扰或阻碍掷球队员(包括移动至距掷球位置少于2米的地点)应以非体育行为予以警告,如果界外球已被掷出,则判罚间接任意球。
14、球门球
当球的整体从地面或空中越过球门线,而最后由攻方队员触及,且并未出现进球,则判为球门球。
球门球可以直接射入对方球门得分。如果球离开罚球区后直接进入踢球队员本方球门,则判给对方角球。
(1)程序
• 球必须放定,由守方球队中的一名场上队员在球门区内任意位置踢球。
• 当球被踢且明显移动,即为比赛恢复。
• 对方队员必须处在罚球区外直到比赛恢复。
(2)违规与处罚
如果比赛已经恢复,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及球前再次触球,则判罚间接任意球。如果踢球队员手球犯规:
• 判罚直接任意球。
• 如果违规情况出现在踢球队员本方罚球区内,则判罚球点球。除非踢球队员为守门员,这种情况下判罚间接任意球。
如果球门球踢出时,对方队员因没有时间离开而处于罚球区内,裁判员允许比赛继续。在踢球门球时处在罚球区内的对方队员,或在比赛恢复前进入罚球区的对方队员,在比赛恢复前触及球或争抢球,应重踢球门球。
15、角球
当球的整体从地面或空中越过球门线,而最后由防守方队员触及,且并为出现进球,则判为角球。
角球可以直接射入对方球门得分。如果角球直接射入踢球队员本方球门,则判给对方角球。
(1)程序
• 球必须放在球越过球门线时最接近的角球区内
• 球必须放定,由攻方球队中的一名场上队员踢球。
• 当球被踢且明显移动时,即为比赛恢复。无须将球踢出角球区。
• 不得移动角旗杆。
• 对方队员必须距角球弧至少9.15 米,直到比赛恢复。
(2)违规与处罚
如果比赛已经恢复,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则判罚间接任意球。如果发球队员手球犯规:
• 判罚直接任意球。
• 如果违规情况出现在踢球队员本方罚球区内,则判罚球点球。除非踢球队员为守门员,这种情况下判罚间接任意球。
如果一名队员在以正确方式踢角球的过程中,故意将球踢向对方队员以再次获得球权,但并未使用草率的、鲁莽的方式或过分的力量,裁判员允许比赛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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